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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7-30 来源:广东省文化厅 作者:佚名 浏览:
厅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文化产业社会团体、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企业: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宣通〔201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省文化厅负责受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并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及项目遴选工作。现就省文化厅所负责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属于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文化科技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所申报项目应符合《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的其它有关规定(详见附件)。
 二、资助重点、范围
 (一)资助重点
 1、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2、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产业园区;
 3、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4、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新业态重点项目;
 5、全省文化改革重组重点项目;
 6、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重点项目。
 (二)资助范围
 1、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文化科技业等文化产业业态及新业态发展;
 2、文化资源整合优化项目;
 3、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建设;
 5、文化科技核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6、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及文化企业“走出去”项目。
 三、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分设“专项补助”、“贴息”、“奖励”三种。
 本年度资助优先考虑所申报的“贴息”项目。
 (一)专项补助
    专项补助分三个等次补助:
    1、补助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该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50%(即不低于5000万元),并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2、补助400--800万元(含400万元)的项目。
 该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50%(即不低于2500万元),并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3、补助400万元以下的项目。
 该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50%(即不低于500万元),并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二)贴息和奖励
     “贴息”和“奖励”(分设三个等次奖励)的资助标准参见《申报指南》的第四“资助标准”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一)选择适合的资助方式和等次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申报单位,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所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参照“资助标准”及其等次,特别注意须符合必要的条件,选择适合的资助方式和等次予以申报。
 (二)填写申请表格要求
 1、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在“南方网”(网址:www.southcn.com)的“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下载。  
  如选择资助方式为“专项补助”的申报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补助项目情况简表》和《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如选择资助方式为“贴息”的申报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贴息项目情况简表》和《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贴息项目申请表》。
  如选择资助方式为“奖励”的申报单位,请填写《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奖励项目情况简表》和《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请表》。
 2、以上各《申请项目情况简表》,请严格按照格式填写,双面打印,不得增加附页,单独装订,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       
    3、申报材料须将《项目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按《申报指南》的“五、申报材料”中“(一)申报材料的内容”(详见附件)的顺序排列和编制页码,采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
    (三)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有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申报材料的要求”,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第五“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向省文化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送交书面申报材料及材料电子文档(需提供1个U盘)。
 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做好存档和备份工作。
 各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和多头申报。
    四、申报时限
 我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
                         2013年4月23日
    
    
    联系人:省文化厅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程薇、高桦
    联系电话:020-37803354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1210室,邮编: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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