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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8月份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19 来源:商美协会 作者:商美协会 浏览:

关于2016年8月份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16年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核认定的申报工作,方便会员单位及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及时领取资格证书,根据职称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的作用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为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退休养老金、入户城市等福利挂钩,也与求职就业、职务升迁挂钩,同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

1、限定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认定不适用于“五大”(函大、夜大、电大、业余大、职大)毕业生。

2、在职在岗
申请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现岗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

3、专业对口
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4、学历、资历条件
级别 认 定
学 历 资 历
员级 中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助理级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双学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中级 获硕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获博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备注 原则上大专生不再认定员级,硕士生不再认定助理级。(部分系列除外)

5、申报材料的时效性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有效日期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8月31日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论文、社保凭证等,不作为今年认定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自今年起,我省职称申报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系统申报认定(网址:www.gdhrss.gov.cn/zyjsrc/)。
系统填报的内容必须与递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今年的申报材料仍需以纸质提交,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要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认定材料(过后不补),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审核验证后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注明核对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之表一)1份。必填项目不得留有空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申报专业名称必须严格按照系统规范表述。此表共4页,用A4纸双面打印,其格式、结构、字号、字体、页数不予改变。

学历从高到低填起,两个或两个以上学历的,将符合本次申报认定条件的学历记录顺序号排为第一。毕业起止时间:申报初级,毕业时间必须与毕业证发证时间一致;申报中级,毕业时间必须与学位证发证时间一致。毕业专业与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一致。

“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参加学术团体情况”、“非学历教育情况”、“计算机考试情况”、“见习期奖惩情况”栏不作具体要求,申报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填写或暂不填写。若填写,请在提交材料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栏,按实际填写每段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起始时间以毕业后时间算起,累计工作年限要符合申报认定的工作年限,终止日期不可填未来时间。“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岗位工作内容,建议每个岗位描述不超过30字。

“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①申报人姓名;②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简写);③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详写,包括工作时段、工作内容等);④业绩成果(详写);⑤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必须围绕所申报专业填写。

申报人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和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如实填写考核意见(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应不少于150字,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应不少于50字),并在对应的栏目加盖部门章和单位公章。

◆ 注:申报表具体填写要求可参考《认定申报表填写模板》。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附件1之表二)1份。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申报人常用电话或手机。

3、《贴资格证相片页》(附件1之表三)1份。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黏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便揭取),所提交的照片要求与表一相片栏一致。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学位者不用提交学位证。

6、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本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社保凭证需具有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业务用章。

【广州社保凭证网上打印方式】
1、社保类型为广州市社保的:
(1)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
(2)在“系统登录”窗口输入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注册初始密码为10位数的个人社保号,如个人社保号不足10位的,前面加1,中间补0,例如原社保号为“3467368”的对应密码应该为“1003467368”)登录;
(3)点击“自助查询打印”栏,选择“社保个人缴费历史查询”和“个人参保证明打印”业务,点击“盖章打印”完成盖章申请提交,然后在1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上述网站,按第(2)点操作进入,在“盖章结果”栏选择相应的盖章申请即可打印。
2、社保类型为广东省社保的:
登录http://www.gdsi.gov.cn/,点击左侧“个人社保服务”,注册登录打印参保证明。(注册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号,详情请见网站说明。)

7、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记者从业资格证等。

8、申报认定中级应按相应系列中级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业绩、成果材料》(附件2)1份(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申报人应对照所申报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交现单位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对时间。博士学位申报认定中级可免此项内容。

获奖材料:申报材料需是个人或单位的获奖证书、工程项目的获奖证书等。如获奖证明中没有申报人姓名的,可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以及排名顺序。论文、论著材料: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需发表在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论文篇数根据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职称系统中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的论文要求。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其他业绩成果材料:提交可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的业绩材料至少一份,可为《专项技术报告》(具体内容是某一专业技术问题的问题简介、解决方案、解决效果等),或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或独立、多方(多人)合作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和实例材料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完成的,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以及排名顺序。

9、其他。申报教师系列还需出具任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教学任务书,档案不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的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档案挂靠单位出具的档案挂靠证明和劳务派遣合同。其它未尽事宜,视申报人实际情况而定。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组织材料。申报人要对照上述要求,确定申报专业,组织个人认定材料。

2、个人用户注册,登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维护。个人用户在网站注册,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待个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相关职称业务的申报。首次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维护时,须选择所属的人事管理单位(档案挂靠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的人事代理人员或省人才市场劳务派遣人员,人事管理单位请选择“广东省人才市场”),根据所属人事管理单位系统将自动确定主管单位为“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注:个人信息一旦提交审核,经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故进行此步操作前请先认真阅读《广东省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外网)_个人》(附件4)。

3、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业绩证明、获奖证书、身份证明等)的复印件需提交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验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以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和核对时间。

4、报送材料。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省人才审核。

5、系统个人信息审核。省人才将依据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审核网上申报系统的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务必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网上填报信息,避免因材料不足导致审核不通过。

6、个人网上提交考核认定申请。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个人信息通过后,个人尽快在网上填报认定申请,提交审核。

7、考核认定申请审核。省人才将依据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审核网上申报系统的考核认定申请信息。

8、人社部门审核。人事管理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直接提交至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发证。

五、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周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2、报送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9号七楼716室广东人才市场广东商美人才服务部。

3、联系方式:黄老师、高老师、李老师;电话:020-87621118、87607388、87623338;QQ:2901350514;邮箱:gdsj006@126.com。

4、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及其真实性进行核实,符合要求且材料真实的才能报送,并在报送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5、自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办材料,鉴定部门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4个月内办理完毕。结果将发布在“广东人才网”-人事代理-公告提示栏。

6、因认定申报表需作归档处理,建议申报人在认定结束之前不要调出个人档案。
 
 
附件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用表
附件2:业绩、成果材料
附件3: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
附件4:广东省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外网)_个人

 
 
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
广东人才市场广东商美人才服务部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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