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增补第四届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的通知
省各企事业单位、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是2008年3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成立(粤民民[2008]8号)的省级行业协会,是由我省从事美术与设计的政府、媒体、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行业组织,是我国首家融合美术与设计的社会团体。协会以“艺术提升产业、设计创造价值”为使命,推动美术与设计产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设计产业的发展,促进设计服务间交流,学习先进创新经验,扎实推动广东省设计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健全第四届协会组织架构,加强协会领导班子建设,结合协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发展新一批有较高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的优秀设计企业进入协会。现将增补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名额
副会长单位3家、常务理事10家、理事30家、会员不限。
二、增补条件
(一)副会长单位
1、行业内杰出优秀企业、发展前景好,创新、管理及业务水平良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业绩较好,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行业表率作用;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主动参与行业建设,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二)常务理事单位
1、行业内高速发展中的企业、发展前景好,设计创新和设计管理优良,在行业内有影响力;
2、业绩较好,有一定市场占有率;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三)理事单位
1、行业内高速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创新、管理及业务水平良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业绩较好,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四)会员单位
1、行业内新兴成立、发展前景光明,长远目标明确,愿意在行业内做出贡献;
2、有独特的技术或产品,有一定的业绩;
3、社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记录;
4、热心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5、遵守本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建言献策,乐于奉献。
三、会员可享受的服务
1、获得协会授予的牌匾和证书,提升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社会信任度。
2、优先享受协会及会员单位信息资源以及业务资源对接服务。
3、免费在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优先在《广东美术与设计》期刊上进行企业形象展示和宣传。
4、优先参加由协会组织的设计大赛、专业培训、研讨会、论坛、行业工作会议等。
5、优先参加考察学习和行业交流活动,助力会员单位之间建立合作关系。
6、协助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职称申报。
7、优先参与行业调查和涉及行业发展的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把握经营方向;参与行业重要问题及相关行规、法规的讨论,先行掌握政策导向和行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8、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法规导向,以及国际、国内同行业最新信息。
9、优先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起草工作,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宣贯工作。
10、获得协会在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享有法律、财税、知识产权等援助服务优先权。
四、申请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单位,可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向协会会员部提交入会申请表(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会员部
地 址:广州市番禺大道北346号万利商业园E座208室
电 话:020-87607388
邮 箱:gdsj001@126.com
网 址:www.gdsj.org.cn
附件一、单位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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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