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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税局、经济与科技促进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为全面贯彻《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31日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加快建设人才强省,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着眼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改善和拓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服务大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注重工程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我省其他各项重大人才工程相衔接,与各地各部门人才发展规划相协调,推动建立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分步分类推进工程实施。
突出重点,示范推进。突出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以下简称“12个重点领域”),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下简称“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及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中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发挥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提升我省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的人才优势。
以人为本,科学推进。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尊重专业技术人才的主体地位,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的权益。创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注重培养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满足专业技术人才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完善培养培训体制机制,因势利导,科学推进,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12个重点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及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重点培训1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以此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落实。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构建“布局合理、专业齐全、分级管理、运作规范”的继续教育基地体系。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加强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教材库、师资库建设,满足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需求,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
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12年,研究制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12—201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任务,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16—2020年,全面推进工程实施,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202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为高层次人才创造一流的学习交流环境。每年举办一批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争取申办一批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积极选派我省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学习,培训2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较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围绕12个重点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及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科学制定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由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审核列入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各地各部门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原渠道予以保障,鼓励地方、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渠道资金支持。每年评估认定20期省级高级研修示范班。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在12个重点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及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全省每年培训8万名。
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根据各相关领域和产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系统制定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报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由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审核制定全省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各地各部门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原渠道予以保障,鼓励地方、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渠道资金支持。每年评估认定20期省级急需紧缺人才培训示范班。
(三)岗位培训项目
针对有关重点领域和产业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骨干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分类组织开展人才理念更新、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技术适应、创新创业等能力提升训练,重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提升岗位适应、职业发展能力。全省每年培训1.8万名。
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统筹制定岗位培训计划报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由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审核制定全省年度岗位培训计划。各地各部门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原渠道予以保障,鼓励地方、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渠道资金支持。每年评估认定20期省级岗位培训示范班。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每年认定20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数据库开发、研究课题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构建我省“布局合理,专业齐全,分级管理,运作规范”继续教育基地体系。
实施办法: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制定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示范基地评估认定和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向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申报,经考核评估每年认定20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积极推荐我省优秀基地申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我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工程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部门多,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工程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相应成立指导协调小组,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工作部署、政策制定、服务管理等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本地本领域的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程任务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程实施。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本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投入。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做好项目归并和管理对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政策不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确保工程重点项目的实施。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继续教育经费,落实本单位开展工程相关费用支出。
(三)加强制度保障,规范工程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进一步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体系,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实行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登记制度,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真实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的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知识更新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对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总体工作、责任目标、活动过程、个人学习效果等实施评估。实行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统计制度,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整体统计体系之中,准确统计继续教育人数、学时、内容、经费等情况。实行继续教育考核激励制度,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实行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监督制度,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四)加强服务保障,提高培训质量。在工程实施中,各地各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做好重点领域的培训需求预测,分解各领域的人才培养培训指标,定期发布工程重点项目目录。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模型,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注重把工程实施与科研攻关、解决技术难题等结合,通过工作实践引导人才培养,通过人才培养带动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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