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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须知

发布日期:2013-4-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

  一、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和按原《标准》取得暂定级设计证书的企业申请按原《标准》转正的,申请表按建办市函[2006]274 号文“附件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的格式填写,并提交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文档一份。企业可到http://www.ccir.com.cn/ccir/download.htm#aptitude 下载首次申报软件生成的 pak 和 pak.ink 格式文件,也可用已经购买的申报系统所生成的dat格式文件,用光盘或 U盘存贮。
  二、工程设计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的,申请表按建市[2007]202 号文“附件 1”的格式填写,电子文档可以提供 word 文档,
  用光盘或 U盘存贮。
  工程设计资质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的,附件材料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构代码证”。
  四、申请资质企业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企业全体人员申报日期前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内容中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同时应附企业当月的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并在企业全体人员的社保材料中将申报资质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出明显标记。
  五、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可为养老保险证明(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可认可);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允许申报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60 岁以下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聘用合同主要页及退休证明,但总数不得超出标准要求人数的三分之一。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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